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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安溪县教师公开招聘尚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研究,决定组织面试拟入围人选现场资格审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根据考生参加省统考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学科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名单见附件1。
二、审查时间:2011年7月11日-15日正常上班时间。
三、审查地点:安溪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凤城镇36米大街,联系电话:0595-23232412)。
四、应携带材料:面试入围人选需携带如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请按顺序整理装订):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笔试准考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有关证件。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以《安溪县2011年中小学、特教学校、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公告》为依据,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要求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凡未在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权利。自动放弃参加面试或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3.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工作安排将在安溪教育信息网另行公布,请及时关注。
4.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资格复审名单
安 溪 县 教 育 局 二○一一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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