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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5]12号)文件和《关于宁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委办[2011]90号)精神,从原200-2003届师范毕业生和原1999年辞退的代课人员中公开招聘10 名教师到小学、幼儿园任教。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 1999年之前(含1999年)具有师范类中专学历的代课人员;2000-2003届师范毕业生。
2.招聘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符合招考专业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具有屏南户籍(指2015年4月5日前已具有屏南县常住户口的人员);详见《2015年屏南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面向原中师、原代课人员)》。
二、招聘类别及人数
(一)小学教师9人
面向85年后(含1985年)代课人员招聘语文3人、数学2人。面向2000-2003届师范毕业生招聘语文2人、数学2人。
(二)幼 教1人
面向1999年之前(含1999年)的代课人员招聘1人。
注:1999年之前(含1999年)的“85后”代课人员系指1985年后参加代课,并为屏南教育教学服务一学期及以上的代课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统一由应聘者本人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5年3月30日8:00(系统开启)~4月5日17:30(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笔试报名者首先要确认进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唯一官方网站[网址:www.eeafj.cn]点击“教师招考专栏”,登陆“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2015网上招聘报考平台”,点击“注册”栏目后进入“2015年福建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网上报名注册入口”模块报名。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应聘者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错过报考时间,或应聘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和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本次教师招聘考试考务费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我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收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综〔2010〕23号)的规定标准执行。考生报名缴费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所收费用不予返还。
应聘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复审资格或聘用资格。
选报职位时,应聘者应先选择学校所属的教育局进行填报。“教师招聘”笔试考务费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我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收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综[2010]23号)的规定标准执行。
(二)笔试成绩公布后资格复审
根据拟聘人员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比列的按实有人员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复审不通过的(或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复审材料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1.复审时间:自我局接到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成绩公布通知后于屏南县教育网(网址:www.pnxjyj.gov.cn)和教育局政务公告栏公告即日起,两周内完成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地点:屏南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0593-3328577 联系人:陈老师、郑老师、张老师
3.县教育局人事股在成绩公告前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可参加复审的人员,复审对象应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资格复查。
①身份证;②毕业证书;③户口簿;④教师资格证;⑤计生证明;⑥服务单位盖章的原始工资底册复印件和代课经历证明。原中师毕业生提供①至⑤项材料。
四、招聘方法
(一)笔试:4月26日全省统一笔试。
(二)面试:经复审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果个别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计划数、没有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天,考生未按时到达面试考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1. 小学学科面试采用片段教学方式:现场抽题、现场备课,进行10分钟的片段教学;面试采用百分制,片段教学占85分,基本功考核占15分。选题范围:小学:3—5年段 ;
2.幼教面试内容:说(30分)、唱、弹(20分)、跳(20分)、画(30分)。
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分计算:应聘对象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省统考的成绩先折算100分制)占50%和面试成绩(100分制)占50%的比例合计,笔试、面试成绩计算时均保留两位小数点。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相同时,再进行面试加试。
五、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
(一)各学科按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人数1:1确定考核、体检对象。考核方式主要为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06]13号)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后,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出现缺额时,由报考同一学科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六、监督
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县公务员局组织实施。县纪委、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七、聘后管理
(一)新聘用的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按期转正定级、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二)新招聘教师必须在我县服务五年。
八、招聘的其他事项
如发现在本次新任教师招聘过程中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或毕业时不符合本招聘条件的,将不予聘用。
九、教师公开招聘时间安排计划表
3月15日前,各市、县(区)发布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各设区市教育局、人社局(公务员局)汇总所辖县(市、区)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分别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3月30日-4月5日,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各市、县(区)教育局及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4月26日,全省统一笔试。
5月16日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市、县(区)反馈笔试成绩,并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
5月~6月,各市、县(区)开展面试、体检、考核及聘用工作。
十、本方案由县教育局、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附件1:
2015年屏南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面向原师、原代课人员)
岗位
代码
| 用人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
计划
| 面向地区及对象
| 专业
| 学历
类别
| 性别
| 笔试科目
| 面试形式
| 其他要求
| 备注
| 1001
| 屏南县
教育局
下属学校
| 幼儿园
教师
| 1
| 面向屏南县1999年前(含1999年)代课人员
| 不限
| 中专及以上
| 不限
| 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
| 专业技能测试
| 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 | 1002
| 屏南县
教育局
下属学校
| 小学语文教师
| 2
| 面向屏南县2000-2003届师范毕业生
| 不限
| 中专及以上
| 不限
| 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
| 专业技能测试
| 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证
| | 1003
| 小学数学教师
| 2
| 不限
| 1004
| 小学语文教师
| 3
| 面向屏南县1999年前(含1999年)代课人员
| 不限
| 中专及以上
| 不限
| 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
| 专业技能测试
| 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证
| 85年后
| 1005
| 小学数学教师
| 2
| 不限
| 主管部门意见(盖章)
| 机构编制部门意见(盖章)
| 人事部门意见(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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