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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2016年诏安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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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7 17:15: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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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复核对象
  根据省、市教师招考相关文件规定,我局拟对报考我县学校新任教师岗位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考试,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或1:3比例确定复核对象,名单详见本公告附件1(咨询电话:0596-3339843)。
  二、复核时间
  2016年6月1日-3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复核地点
  诏安县教育局人事股(诏安县南诏镇光良社区安居小区)
  四、复核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户籍簿复印件格式:上半页为户籍簿首页地址栏部分,下半页为本人信息部分)。
  2.毕业证书(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应届生可先提供就读院校的毕业证明)。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报到证(未领到报到证的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就业推荐表)。
  5.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三证齐全视同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6.全省统一笔试准考证、网络报名表。
  7.在职报考者须提交所在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党委组织部门或政府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以上审核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并装袋注明,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证明材料须加盖所就读院校公章。
  五、若因报考资格复核不合格或放弃而产生的缺额按全省笔试成绩(含加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及审核时间等要求将在我局网站公告栏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浏览(网址:./)。
  六、经资格复核合格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我局将在诏安县教育局网站公告进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浏览(网址:./)。



  附件: 2016年诏安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资格复核名单.docx (39.15 KB, 下载次数: 835)


                                                                              诏安县教育局
                                                                             201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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