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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招考文件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报考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考试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进入1:1的考生进行资格复核。请以下考生于2016年5月31日至6月2日(正常上班时间)到我局人事科(三楼图书室)进行资格复核。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核者,视为自动放弃,若出现资格复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审查递补。经资格复核合格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我局将在龙海市教育局网站公告或用其他方式进行通知,请考生务必关注我局网站相关通知。
资格复核需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毕业证书(其中学历要求研究生岗位的,须提供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书及硕士以上学位证书),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应届生可提供就读院校的毕业证明;
3.往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4.报到证(未领到报到证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
5.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资格证书(未领到教师资格证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读院校的考试合格证明;提供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三证齐全的,视同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语文职位的,还需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
6.往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档案寄存地(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等有效证明材料;
7.近期免冠与报名表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1张(贴考生体检表);
8.网络报名登记表(只提供打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有效。
附:
龙海市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资格复核名单.xls
(41.5 KB, 下载次数: 735)
龙海市教育局 2016年5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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