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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打印本页]

作者: 简单    时间: 2014-4-29 23:08
标题: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

第四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doc (42 KB, 下载次数: 0, 售价: 3 学前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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