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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2015年建阳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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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8 17:26: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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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办《关于2015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5〕13号)文件精神,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建阳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要求见《2015年建阳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职位简章》(附件2)。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年龄及生源地等岗位条件具体见《2015年建阳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职位简章》,全日制考生具有报到证。
  201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目前暂未领取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应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和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原件(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届时未能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
  3.公办在职人员报考应持有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建阳市在编教师不在报考范围。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在报考范围。
  5.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非专门岗位)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
  三、报名工作
  1.报名时间。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统一由应聘者本人亲自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5年3月30日8:00(系统开启)~4月5日17:30(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1个岗位,即1个县(市、区)。考生应妥善保管好用户名、密码等个人报名信息,防止遗忘、泄露或被盗用。
  2.报考费缴交。本次教师招聘考试考务费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我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收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综〔2010〕23号)的规定标准执行,考生报名缴费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所收费用不予返还。
  3.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打印。考生本人应于2015年4月20日8:00(系统开启)-25日17:30(系统关闭)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作为考生进入考点的凭证。
  4.应聘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招聘单位岗位要求,准确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应聘者应对提交的信息负责,因应聘者提供的信息不准确而无法通过资格初审的,由应聘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在网络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网络报考平台在线提问或拨打咨询电话。
  5.应聘者务必在“应聘考生备注”栏上注明招考单位(在“乡镇中学”、“乡镇小学”、 “城区幼儿园”、“乡镇幼儿园”中选择一项),否则初审不予通过。
  四、资格初审
  由招聘单位对网上报考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报考者通过网络报考平台所填写的个人信息被视为报考者所具有的唯一报考资格。进入面试后,招聘单位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中小学、幼儿园各职位招聘人数按报名实有人数开考。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
  本次考试笔试定于2015年4月26日全省统一举行,上午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共设29个科目类别(参见附件),由应聘者根据本人所报考岗位类别选择其中一个科目类别参加考试,下午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该科目是每位应聘者必考科目。
  (二)笔试成绩计算
  1.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40% +“专业知识”成绩×60%。
  2. 笔试成绩合格线为折成百分制后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参加面试。
  (三)成绩公布
  考生可于5月16日起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四)资格复核及面试
  1、招聘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各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70分不得录用。
  2、入围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建阳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fjjyjy.net)公布。
  3、参加面试的考生由教育局负责通知,若面试人选在面试前两天下午5:00之前放弃资格,在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当天,考生未按时到达面试地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4、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在5月30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准考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报到证及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件参加资格复核。逾期不参加资格复核或经复核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
  5、参加面试的考生成绩将在建阳市教育局网站(同上)公布。
  (五)应聘者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百分制)×50%+面试成绩(百分制)×50%。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岗位出现考试成绩总分并列的,则笔试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并列,则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六、补充招聘
  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7月上旬,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七、体检
  (一)同职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二)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06]1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则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
  八、聘用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在建阳市教育局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二)若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聘用岗位空缺,则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按人事部门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九、其他
  (一)建阳市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fjjyjy.net
  (二)考生咨询电话:0599—5835085
  (三)本次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社会机构举办各类培训班。
  (四)本公告由建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高考招聘笔试专业类别.xls (19 KB, 下载次数: 152)
    附件2:2015年建阳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职位简章.xls (27 KB, 下载次数: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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