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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2016年古田县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 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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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8 12:35: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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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校:
  根据我县城区中小学校教育发展需要,经古田县教育局、古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古田县委编办等单位共同研究,决定于2016年春季从我县农村中小学校选调46名教师补充到城区中小学任教。
  一、选调条件
  (一)在本县农村中小学任教,在编在岗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农村中小学教师(编制在幼儿园的教师不得参加中小学教师选调)。
  (二)参加选调考试的教师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热爱教师工作,能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近五年内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在校表现良好,经所在学校同意。
  (三)农村服务年限:人事关系在农村学校满5年(2011年8月31日前)。
  (四)学历要求:
  1、选调小学教师需大专以上毕业(含后学历);
  2、选调中学教师需本科以上毕业(含后学历);
  (五)其他要求:
  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所报学科以职称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为准;
  3、参加2016年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委托考试,根据笔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不再进行面试;
  4、选调人员资格审查以复审为准。各学科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16年古田县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计划表》;
  5、选调区的教师不得参加选调区内其他学校选调,选调区学校指:古田一小(含松台校区)、古田二小(含局下校区)、古田三小、古田实小、湖滨中心小学、罗华中心小学、明智学校、古田一中、古田六中、古田七中、玉田中学、新城中学、松吉中学、职业中专、实验幼儿园、县机关幼儿园、城东第一幼儿园、城西第一幼儿园、城西第二幼儿园、湖滨中心幼儿园、罗华中心幼儿园。
  二、笔试报名工作
  1、笔试报名时间:符合条件的教师于2016年3月18日8:00(系统开启)-3月24日17:30(系统关闭)内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http://www.eeafj.cn),通过“委托考试平台”报名并缴费(按照省财政厅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报考费的收取)。古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工作人员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逾期不予报名。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需在报名表备注栏中注明所报岗位的岗位代码(计划表第一列:岗位代码),无岗位代码者不予审核。
  2、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打印。考生本人应于2016年4月11日8:00(系统开启)-16日17:30(系统关闭)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作为考生进入考点的凭证。报名时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报名本人提供信息不准确、无岗位代码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的,报名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
  三、笔试时间、科目、地点安排
  1、笔试时间:全省统一为2016年4月17日
  2、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是每位应聘者必考科目,“专业知识”由应聘者根据本人所报考岗位类别,选择相应科目参加考试(选调生管教师岗位的只需参加教育综合知识考试)。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其他工作要求
  1、本次笔试涉及29个科目所用的考试大纲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上公布。不指定其它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本次考试实行全省集中计算机随机编排考场和网络评卷。
  3、笔试成绩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通知我局后予以公开发布。
  4、笔试成绩计算:《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60%。
  五、选调办法
  1、报名参加选调的教师须符合选调条件。
  2、拟选调人员确定: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员,若成绩出现并列,按在农村任教年限长短,年限长者优先;若农村任教年限出现并列,按学历高低,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出现并列,按职称高低,职称高者优先;若职称出现并列,按近5年的年度考核等级优秀多者优先;若再出现并列,以年龄大者为优先(年龄以人事档案为准)。
  3、各选调岗位学科报名人数应高于选调计划数方可开考,否则取消该学科选调考试。
  4、资格复审:拟选调人员将选调条件中规定的有关材料提交古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并在同一学科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5、选调考试录取人员人事、工资关系在8月份办理。
  六、注意事项
  1、已聘为中高级教师职务的,选调后不带原校岗位职数,到新任职学校后予以缓聘,职称聘任按照专业技术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2、选调教师录取后三年内必须到农村学校支教一年(由古田县教育局统一安排),经年度考核合格,再回选调学校(湖滨中心小学、罗华中心小学按学校规定执行)。
  3、选调教师录取后试用期为一年,如在任职学校表现不好,不服从工作安排,违反学校有关规定者退回原校任教。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参加选调考试:
  (1)违法违纪受纪检、监察、公安、教育等部门处罚,处罚期未满者;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处罚期未满者;
  (3)全年旷工累计7天以上者;
  (4)2011年9月1日以来擅自离岗达15天以上者;
  (5)2011年以来有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5、选调工作中如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将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凡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教师,取消选调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报考。
  6、录取人员名单在古田县教育网公示。
  7、中小学教师选调工作是一项涉及师资队伍的稳定和建设的重要工作,也是全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我们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杜绝不正之风,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以保证选调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2016年古田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计划表》.xls (21.5 KB, 下载次数: 219)


  古   田  县  教   育  局
  古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  共 古 田  县 委 编 办
  201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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