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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2015年宁德市市直中小学公开遴选教师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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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8 17:48: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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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直有关学校教师缺编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宁德全市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公开遴选教育教学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15年宁德市2所市直学校将公开遴选10名教育教学岗位人员,具体岗位见《2015年宁德市市直中小学公开遴选在职教师计划表》(附件1)。
  二、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本市范围内教龄五年以上的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部分紧缺学科可适当降低教龄年限要求,具体按照各招聘岗位规定。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敬业爱生。
  2、身体条件应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06〕13号)规定的标准。
  3、经所在学校及学校所属的教育主管部门同意。
  4、其他详见《2015年宁德市市直中小学公开遴选在职教师计划表》(附件1)中遴选岗位所设定的条件要求。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5年3月30日8:00~4月5日17:30
  逾期不予补报。报名对象只能报考宁德市直一所院校的一个岗位,不能兼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由应聘者本人亲自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具体办法请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教师委托考试模块)查阅相关通知,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我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收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综〔2010〕23号)的规定,考生报名缴费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所收费用不予返还。
  报名者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报考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报考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资格审核:
  1.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招聘学校对报名者个人提供的网上报考信息进行初审、宁德市教育局人事科复核,报名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阅报考资格审查结果,最终复核以入闱面试前复核为准。
  2.报考人员报名前应先征得所在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同时必须填报《2015年宁德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在职人员报名表》(附件2),经所在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于5月29日下班前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逾期未报送者,视为自动放弃入闱面试的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入闱面试人员。递补人员须在6月5日下班前,提交经所在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盖章的《2015年宁德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在职人员报名表》,逾期自动丧失入闱面试资格。岗位递补仅限一轮。
  四、笔试科目、笔试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时间:4月26日全省统一笔试。
  (二)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必考科目)和《专业知识》,具体考试时间及要求见《准考证》。“专业知识”共设29个科目类别(具体见闽考院自〔2015〕10号文件附件中的序号),由应聘者根据本人所报考岗位类别选择其中一个科目类别参加考试。29个科目的考试大纲将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上公布。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笔试成绩计算:《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60%。考生可于5月16日起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四)笔试地点:设宁德市蕉城区,具体考点、考场和每场的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五)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打印:考生本人应于2015年4月20日8:00(系统开启)-25日17:30(系统关闭)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作为考生进入考点的凭证。
  五、面试
  公开遴选面试工作由宁德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面试内容及成绩:主要内容为专业素养(基本技能、片段教学、答辩等)和综合素养(即兴表达、临时答问等),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人员比例确定:根据与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所报学校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3确定入闱面试人员。
  入闱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前本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各种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15年宁德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在职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和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4张,在规定时间(另行通知)到所报学校确认,不能按时提供相关原件或与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符的取消面试入闱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入闱面试人选,各岗位入闱面试名单和各种原件的确认时间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办法、细则等将在宁德教育网(www.ndedu.gov.cn)公布。
  (三)其他说明: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如果个别岗位入闱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遴选计划数,面试成绩7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聘用。参加面试人员必须随带笔试时的《准考证》、《身份证》。
  六、遴选总成绩计算
  招聘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换算后按40%计入遴选总成绩,合格的面试成绩按60%计入遴选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总成绩排名;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排名;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还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
  七、体检、考核和聘用
  体检、考核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按每个学校遴选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遴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不能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宁德教育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按宁委办〔2011〕90号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组织领导和监督
  本次遴选工作由宁德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确保公开遴选工作顺利进行。
  九、其他事项
  每个学校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笔试报名审核通过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3(含1:3)以上方可开考。对少数岗位公开报名后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须市教育局批准方可开考。
  面试成绩、拟定体检、考核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将在宁德教育网上发布。
  本文未尽事宜,由宁德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宁德市教育局人事科      0593-2915658
  宁德市高级中学          0593-2822078
  宁德师院附小            0593-2822545
  附件: 附件1:2015年宁德市市直中小学公开遴选在职教师计划表.xls (13 KB, 下载次数: 89)
      附件2 在职教师招聘报名表.doc (33 KB, 下载次数: 119)
                                                                        宁德市教育局
                                                                        201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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