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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寿宁县2016年公开招聘新教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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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8 12:40: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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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委办《关于2016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6]5号)和闽教人[2010]7号文件精神,为了调整教师专业结构,充实我县教师队伍,实施教育强县战略,现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计57人,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在县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县组织、监察、编办、人事部门的全程监督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省统考的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招聘。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㈠招聘对象:取得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国民教育系列毕业的福建生源(具体见学科要求)。
  ㈡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安心农村教育工作,身体健康,未违反计划生育,年龄限定在30周岁以内(1986年3月24日至1998年3月24日期间出生的)。
  2、中学招聘的教师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应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
  三、招聘岗位、名额和具体要求
  ㈠中学教师(14名):
  ㈡小学教师(27名):
  ㈢幼儿园教师(16名):
  四、招聘方式
  1、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2、笔试:今年全省统一笔试采用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经县教育局人事股资格初审合格后,参加全省公开招聘考试。如因应聘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
  3、面试:各科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具体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方式另行通知。
  4、招聘入围成绩计算方法:按省统考笔试成绩占70%,县面试成绩占30%之和为招聘入围总成绩。
  五、招聘工作有关规定
  1、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等额时,该学科招聘的最低分数不低于同一学段其他岗位招聘的最低分数。因各种原因,中学招聘岗位有剩余名额,依次转给地理、体育学科,寿宁一中和小学招聘岗位有剩余名额,依次转给小学语文、数学、体育、科学、音乐学科。
  2、新招聘教师均按聘用合同管理并实行服务期限,要与用人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未满三年的不能申请调动,服务期未满五年的不得调离本县教育系统或借用教育系统外的单位。
  3、新招聘的相同岗位的教师按总分从高到低选择学校(相关岗位),除已定岗招聘之外,其余新招聘的教师充实到缺编、学科短缺的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任教。
  4、招聘入围者,按规定到指定医院体检,凡有不符合招聘教师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缺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如果招聘的对象半个月内未按时到岗,则取消其招聘资格,其名额按学科给予递补。
  6、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以上岗位如有空缺,可安排补充招聘。
  7、寿宁生源是指①2016年3月24日前已具有寿宁县常住户口的人员,及本县生源在市内外大专及以上院校的毕业生;宁德市、福建省常住户口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② 2016年3月24日前结婚,配偶是寿宁户籍的。
  8、各岗位所需的证书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24日,2016年应届毕业生(指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
  六、招聘报名、考试等有关工作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8日8:00(系统开启)—3月24日17:30(系统关闭)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和网上缴费,应聘者报考时必须提供准确的报考信息,县教育局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和政策咨询。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2、资格初审地点:寿宁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593-2177465  2177798
  3、笔试时间:4月17日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本方案在寿宁教育网上发布,由寿宁县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寿宁县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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